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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概况
江西省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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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总工会成立于1927年2月23日,是江西全省各级地方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各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机关。江西省总工会接受中共江西省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与义务。
     目前,全省有11个设区市总工会、赣江新区工会联合会,70个省产业(局、系统)工会,100个县(市、区)总工会。基层工会7.92万家,涵盖法人单位12.5万家。全省867.4万城镇职工中,工会会员达822.5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249.9万人。全省有专兼职工会干部20.1万人。
     省总工会机关内设13个部门和1个驻会产业工会:办公室(研究室、国际联络部)、组织部(老干部处)、宣教网络部、基层工作部、保障服务部、经济技术部、权益维护部(社会联络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资产监督管理部、产业和直属基层工会工作部;省教育工会。
     所属8个事业单位和1个社团组织:江西省职工服务中心、江西省职工旅行社(惠苑宾馆)、江西省工人疗养院、庐山工人休养院、宜春温泉工人疗养院、井冈山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庐山温泉工人疗养院、赣州天竺山工人疗养院;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
     2022年,在省委和全总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工会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全总的有关要求,锐意进取、担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工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江西工会将召开全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2023年全省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牢牢把握工人运动时代主题,按照省委和全总的部署要求,强化职工思想引领,凝聚职工磅礴力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职工服务质效,加强工会改革和建设,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工会十八大和江西工会十五大胜利召开,团结动员全省广大职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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